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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期间,恒源祥在央视等媒体推出广告:“恒源祥,奥运会赞助商鼠鼠鼠……”,先后把十二生肖从头到尾念了一遍,如猪猪猪、羊羊羊等等。
广告播出后引起受众炮轰,被宣判为恶俗广告。专业人士也争得面红耳赤,有的说:“道德缺失”,有的说:“策划非常聪明”等等。
对网上的各种议论及争议等,笔者不敢认同,但有一点是最致命的要害,“广告错在把恒源祥品牌诉求当作产品诉求”。
从我国目前现状看,广告创意及诉求面对两类主体:产品与品牌。两类广告的创意及诉求定位是既有联系更有区别的,定位不同效果相反。
产品与品牌广告定位不同源于产品与品牌不同。产品是制造出来的,品牌是营销出来的。卖产品是卖廉价劳动力价值的转移,而卖品牌是卖创意策划等文化附加值。产品刚制造出来只有产品价值,品牌价值只是潜在形态,消费者看不到。品牌价值是消费者的一种情感和记忆等,只有通过销售和创意策划才能卖出来。只有在销售中间逐步在消费者心中塑造出来,只有在销售中间逐步在消费者心中激发出来。消费者购买的不只是产品价值,更主要的是品牌价值,经销商考虑的不仅是卖产品更考虑的是卖品牌。
产品与品牌不同决定了营销方式不同。营销产品是简单地卖产品的物质价值的转移,而营销品牌主要是卖产品文化等附加值。营销品牌有两种,一种是卖品牌产品。既卖产品的物质价值又卖文化附加值等,这叫品牌溢价销售,它比同类无品牌产品销售价高15%—25%,海尔品牌就是一例。另一种是贴牌营销,如我国购买日本、美国等品牌贴上自己的品牌销售,卖一件产品付人家1—3倍的贴牌费用等。如果把卖产品比作卖制造物质价值的简单转移,那么卖品牌是卖创意策划及广告塑造的文化附加值。 |